国粮仓规〔2021〕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为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有效发挥粮食应急保障作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9月8日第9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pdf
附件2: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标准.pdf
附件3:牌匾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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