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各位领导成员在协会日常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协会主要领导与秘书处、各位正副会长之间的日常沟通和交流,增强副会长以及理事、会员的互动参与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本届协会有1位会长、1位执行会长、23位副会长、1位监事长(秘书长不安排轮值),共26人;届内共60个季度,平均每个季度轮值会长2人。按区域排列,顺序轮值,遇到特殊情况,当轮值会长无法履职,由秘书处协调直接由下一位补位。
1.由会长带队拜访市发改委(市粮储局)领导,汇报工作及思路。
2.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了解秘书处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轮值期间主要工作建议。
3.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世界粮食日”、粮油科技活动周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主动参与军企双拥共建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
4.开展与兄弟协会(商会)等市内外社会团体的交流互动活动,学习先进经验,改进协会工作。
5.如遇会长组织出访考察,优先安排轮值会长参与活动。
6.届内优先安排代表市协会参加产销合作平台交流。《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福建省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金秋粮食交易和产销合作洽谈会》等。
7.届内负责发展若干名新会员,壮大协会队伍。
8.深入会员单位调查研究,倾听会员诉求,征求意见建议,为会员单位排忧解难。
9.主动研判粮食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为会员提供市场预警。
10.宣传粮食政策、规范行规行约,引导会员单位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11. 轮值季度结束前,负责提供场地召开一次轮值会长办公(扩大)会议,做好轮值季度工作总结及锦旗交接。
12.《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13. 轮值期间日常所有的活动及具体细节,由秘书处负责协调安排实施。
14.本制度于2024年6月26日经泉州市粮食行业协会第九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于通过之日起实行。
15.本制度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