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费用支出:
协会秘书处日常事务性费用支出,如电话费、信息费、茶水费、邮电快递费、电脑维护和维修费等,500元以内由工作人员向秘书长报告同意后预支;5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由秘书长向会长报告同意后预支。原始凭证填报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二、接待费和会务费的管理
(一)接待费一般用于市区以外各级领导的检查指导和相关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友好交流等活动、市区以外会员来访或办事等活动接待,原则上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接待标准安排(应控制上限)。
(二)会务费由秘书处提出预算方案报会长办公(扩大)会议审批。
(三)会务费的结算需经经办人和证明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名报秘书长审核,会长审批后采用转账方式结算。
三、报销流程
各项原始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秘书处日常事务性费用支出,数额100元以内除外),需经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报秘书长审核后预支,每月末累计结清上报会长审批后报销。
四、实行预备金制度
每月由财务人员填报协会预备金申请表,额度掌控在1.5万元左右。报秘书长审核、会长审批后方能开具银行现金提取单(支票),用于秘书处日常事务性开支。
五、其他说明
1、本制度于2024年6月26日经泉州市粮食行业协会第九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于通过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