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仓〔2019〕98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 “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19〕31号)要求,结合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 “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 “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 “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19〕31号)要求,结合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知识普及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由省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安全仓储与科技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今年“安全生产月”以储粮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要通过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危化品安全宣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课”,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要深入开展“七进”巡回宣讲,向全系统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二)组织交流研讨。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举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探讨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思路举措,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要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等线下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微信微博、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组织网上展厅等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要以储粮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根据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六)开展“行业行”活动。“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结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粮食和物资储备特点的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设立专门机构,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二)要提升活动实效。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的统筹指导,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三)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系统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要强化督导考核。要加强检查督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逐一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动有效落实。
各级各单位请于6月份每周四15时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材料报送工作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
联 系 人:林艳星 张委铭
联系电话:0591-87535113
电子邮箱:fjlsjhgc@163.com
附件: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6月5日
二、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