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粮人〔2019〕93号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第五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发〔2018〕244号),为加强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激励全省粮食行业职工“练本领、学业务、比技能、强素质”,经研究,定于2019年7月举办第五届福建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五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
(粮油)仓储管理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二、参赛人员、单位
参赛选手为我省粮油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其中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分为企业组(粮油仓储企业)和机构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历次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优秀个人一、二等奖,或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报名参赛。
各设区市粮储局、厦门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农发局、局属有关单位组队参赛。每支代表队12人,其中参赛选手10人:(粮油)仓储管理员5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5名(其中企业组3人、机构组2人),领队1人(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联络员1 人。每名选手限参加一个职业工种的比赛。各代表队按竞赛组队要求报名参赛,否则不能参加优秀组织奖评选活动。
三、竞赛时间、地点
(一)竞赛时间
2019年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
福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内容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理论考试委托第三方命题,内容主要包括《(粮油)仓储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以及实际工作中需要掌握的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
实际操作比赛项目根据国家粮储局《关于公布第五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操作比赛项目和要求的通知》(国粮办发〔2019〕121号),设(粮油)仓储保管员职业技能操作比赛项目:1、储粮通风机参数测定及风机配置合理性评价;2、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查气调储粮杀虫效果;3、计算机粮情检测与分析;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操作比赛项目:1、试样称量;2、稻谷脂肪酸值的测定;3、粮食验质定等;4、粮食中真菌毒素的液相色谱法定量分析。具体项目要求可登陆国家粮储局网站(业务频道>粮食研究>鉴定职教>工作动态)下载。
五、表彰奖励
(一)优秀团队奖(3名)
一等奖: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代表队
二等奖:团体总分第二名的代表队
三等奖:团体总分第三名的代表队
(二)优秀个人奖(每个职业9名,共18名)
一等奖:各职业个人比赛成绩排名第1名的选手
二等奖:各职业个人比赛成绩排名第2至4名的选手
三等奖:各职业个人比赛成绩排名第5至9名的选手
(三)优秀组织奖(6名)
对领导重视,积极开展选拔赛、参与全省竞赛,组织工作出色,决赛成绩优秀的代表队,授予“优秀组织奖”。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竞赛由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办,福建工贸学校和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承办。请各单位高度重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从中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技能竞赛。要加强赛前的强化培训,按照竞赛内容和要求,对参赛选手进行集中强化培训,确保选手发挥最佳水平。
(二)全省技能竞赛结束后,省局将组织总分前9名的(粮油)仓储管理员、前5名的企业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和前4名的机构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进行集中强化培训,从中选拔(粮油)仓储管理员3名、企业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2名、机构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1名参加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三)请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并于6月15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基本信息表(附后)报送至省粮储局人事处。选手竞赛报名表(附后)于6月30日前报送至省粮储局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149571250@qq.com。
(四)建议各代表队选手统一比赛着装,并请选手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报到。代表队食宿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刘金嵛、熊永刚,联系电话:0591—87557422、13959191101,传真:0591—87553821。
附件:1.《第五届福建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五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工作人员报名表》
2.《第五届福建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五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代表队报名表》
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