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反向多次竞价方式对泉州市洛江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储备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CL2018021。
2、竞价采购标的:2018年度国产小麦,共1850吨。
3、采购内容说明及要求: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交货地点 | 数量(吨) |
1 | 2018年国产小麦 | 泉州市洛江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2号仓库 | 1850 (包装) |
交货时间:拟采购入库新国产小麦必须在合同签订后50日内交货完毕。 注:供应商不得有转包或由第三方供货等行为,否则,委托方有权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
(1)质量和卫生标准:
①小麦符合国家GB1351-2008小麦三等(含三等)以上,红麦、白麦不能互混。经GB/T54928-85粮食新陈实验综合评定为新的可食用小麦并且容重750g/L以上,杂质≤1%,水分≤12.5%(水分要求不超过12.5%,水分高于12.5%扣量1.5倍,但超过13.0%的小麦委托方拒收),面筋吸水量≥190, 符合国家最新卫生标准及《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宜存”指标,呕吐毒素≤650ug/kg,色泽气味正常,未发现有主要害虫活虫,属于基本无虫粮。
②小麦产地:江苏或山东,但只能确定一个产地。
(2)货物包装、重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粮食包装物应为国标麻袋,要求不破、不漏,实行每袋定量包装,即小麦每袋净重90kg,麻袋缝口用机器或手工用麻绳按九针十一扣缝扎牢固。包装物按每件1kg计算重量,所有包装物由供应商无偿提供。
(3)交货价格:拟采购入库新国产小麦交货价格为最高限价下的仓库价,货物运输及进仓费用(包括过磅费用、粮面平整、机械设备使用费和运行电费、地脚粮整理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损失、变质及其它安全事故(人员安全)等均由供应商负责。该交货价格应与本采购项目《竞价结果通知单》中确定的价格一致。
(4)交货地点:泉州市洛江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2号仓库。
(5)验收办法:
①供应商在供货前必须提供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该批粮食的质量、品质、卫生指标合格的检验报告单给委托方。
②货物包装、质量验收:粮食入库包装以接收单位人员感官进行验收,包装物破损、包装缝口不符合规定,或每袋净重不符合规定,接收单位有权不予接收。货到委托方仓库门口,经委托方逐车初步验收合格,可暂时入库,初步验收不合格,直接退货。货物中有机等大样杂质明显超标的必须进行当场去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③整仓入库完毕后委托方报泉州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对供应商提供的粮食按同品种、同批次,以单仓为检验单位进行抽样检验,抽样现场由供应商参加,若供应商接到委托方口头检验通知不到现场,则表示供应商认可取样方式和检验结果,检验合格的粮食准予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粮食则作退货处理,供应商须在15天内清仓处理,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必须重新组织合格的货源入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指标”、“品尝评分值指标” 检验时间为三十天之内。对指标检测结果如有争议,由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进行仲裁,费用由责任方负担,仲裁结果合格准予接收。委托方指定检验机构为:泉州市粮油质量监测站。
④供应商提供的粮食严禁掺杂陈粮,经抽样发现疑似掺杂陈粮,将采用有意识的人工挑选分样,经检测证实掺杂陈粮,将从严处罚,取消供应商合同履约保证金,整批货物退回,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概由供应商承担。
⑤供应商提供的粮食必须达到无活虫、无霉变、无污染。验收时,如供应商提供的粮食中携带甲虫,按以下办法处理:携带甲虫每公斤在2头以上(含2头)10头以下(不含10头)的,接收单位向供应商收取每吨5元虫粮整理费;每公斤在10头以上(含10头)的,接收单位将予以拒收,并按检验不合格的粮食作退货处理。
(6)交货数量和储存方式:交货数量以接收库点地磅计量为准,过磅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储存方式为包装储备。
(7)结算方式:
①粮食经委托方抽样送泉州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初检验合格,入库每1000吨预付80%货款。
②结算余款在整仓粮食进库完毕后经泉州市粮油质量监测站抽总样检验合格并收到合格的检验报告单和供应商应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8)履约保证金:200000元,该履约保证金于全部粮食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无息退还。
4、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
竞价人在成为供应商并将其缴交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送达本中心后,在核实到账后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供应商。竞价未成交的竞价人,交易保证金将在供应商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若本次公开竞价活动,因竞价人的人数未达到3个而取消,竞价人所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时间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5、特别提示:
(1)本项目公开竞价,需有3个以上(含3个)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名参与采购方为有效。若报名参与的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达到3个以上(含3个)时,本中心在竞价会开始前1个小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价人竞价账号激活后,即可在竞价时间开始后进行报价;若至报名截止时间,竞价人的人数仍未达到3个,竞价账号不予激活,本次竞价采购活动取消。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反向多次竞价方式确定供应商:各竞价人在竞价账号激活后,登录金马甲网站的网络采购大厅(网址:http://www.jinmajia.com/wljj/list.shtml?jjcaigou=4)进入本项目查看标的挂牌价,并在竞价时间开始后进行报价,报价采用减价的方式,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3)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价人应为具有粮食交易经营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2)竞价人应具有有效的《粮食收购许可证》;
(3)竞价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公告截止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原件在报名时核对);
(4)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7、对供应商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应在确定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汇达本中心,并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3)供应商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供应商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供应商应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凭《合同签订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采购合同的成立。
(4)货物验收和质量认定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
(5)其他要求详见采购合同。
8、意向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意向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供应商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5)意向供应商持有的有效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意向供应商提供的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公告截止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经意向供应商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8)经意向供应商或受托人签章的采购合同。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9、公告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4日。
10、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17时15分。
意向供应商应至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金马甲会员注册专区注册用户名,并于2018年8月14日17时15分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网络采购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供应商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邮寄报名:意向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将竞价材料(竞价材料电子版可以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邮寄至本中心,收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中心签收竞价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供应商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价”字样。本中心对竞价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供应商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意向供应商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邮寄报名注意事项:(1)竞价材料电子文本应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意向供应商应该按照示例填写竞价材料并签章。(2)意向供应商应自行至本中心网站学习竞价流程,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竞价系统申请参与本项目竞价,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项目报名联系人。(3)意向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有关标的的《公开竞价采购文件》的电子文本。(4)意向供应商应尽量提前邮寄竞价材料、注册竞价系统账号和登录竞价系统申请项目竞价,由于意向供应商竞价资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中心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激活的,均视为意向供应商报名不成功,不得成为竞价人。
12、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供应商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8年8月15日14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3、竞价会时间及减价幅度:
(1)竞价会从2018年8月15日15时开始,从第一个标的开始按标的序号逐个竞价,每个标的竞价过程均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自由竞价阶段为5分钟,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
(2)减价幅度:2元/吨,报价只要不高于挂牌价或按减价幅度减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4、若本项目标的未全部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三个工作日,直至产生供应商。
15、交易佣金:本中心以竞价标的成交总价为基数,2000吨及以下的标的按照0.35%向供应商收取交易佣金,2000吨以上的标的按照0.3%向供应商收取交易佣金。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89091 15392237091
传真:0595-22189023
电子邮箱:pierce0011@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