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办法>(试行)》(闽粮检〔2017〕252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企业自评申报、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市粮食局结合平时检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拟评定以下38家企业为A级诚信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7年12月25日-31日,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粮食企业评为A级诚信企业有异议,请向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反映,联系电话:0595-22380953。
附件:2017年度粮食企业经营者诚信评价统计表
泉州市粮食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