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反向多次竞价方式对泉州台商投资区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储备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CL2017033。
2、竞价采购标的:2017年度国产早籼稻谷,5500吨。
3、采购内容说明及要求: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吨) |
1 | 质量要求符合国标GB1350-2009稻谷三等以上标准(含三等),品质指标必须符合国标GB/T20569中“宜存”指标,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3000 (包装) | |
2 | 2017年国产早籼稻谷2 | 2500 (散装) | |
标的1交货地点:惠安县直属粮库。 标的2交货地点:松溪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花桥中心储备库。 交货时间:拟采购入库新国产早籼稻谷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完毕。 |
(1)质量要求:
①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标GB1350-2009三等(含三等)以上,品质指标必须符合国标GB/T20569中“宜存”指标,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主要指标见下表: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脂肪酸值(mgkoH/100g) |
≥75.0 | ≥44 | ≤1.0 | ≤13.5 | 正常 | ≤18 |
品尝评分值(分) | 谷外糙米% | 害虫 | 黄粒米% | 互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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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2.0 | 基本无虫 | ≤1.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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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高于本质量标准的,不增价不增量。
③以国标中等水份、杂质为基准,在确保储备粮安全的前提下,考虑到粮食实际收购情况,对部分水份、杂质超标的粮食进行商务处理。
水份:由委托方使用快速水份测定仪在仓库前按不少于10%进行抽检,每超过国标中等0.1%扣量0.12%,超过1%(包括1%)不接收;
杂质:由委托方委托的有认证资质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每超过国标0.5%以内按超过总价据实扣量,超过0.5%(包括0.5%)不接收。
④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标准,无污染,每kg主要害虫不超过2头。
⑤必须是非转基因稻谷。
⑥重金属指标按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标准执行。
达不到以上入库要求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退、换货费用。
委托方指定检验机构为:泉州市粮油质量监测站。
(2)包装物要求:
①标的1:以净重70kg为定量包装;使用国标麻袋包装,用麻绳缝口,手工缝口按九针十一扣缝扎固定,也可采用机械缝口,麻袋应不破、不漏(否则不予接收),缝口不符合规定,造成粮食撒漏损失,供应商应承担损耗损失及整包、整理地脚粮等费用;每条麻袋按 0.9kg扣重,包装物不回送、不计重、不另行计价。
②标的2:以散装形式存放,散装杂质超标由接收单位进行清杂。
(3)交货方式与数量计算:可整批或分批供货,标的1在惠安县直属粮库电子磅过磅计重;标的2在松溪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花桥中心粮库电子磅过磅计重。
(4)货款结算:
①实行分批结算,每300000kg结算一次。
②供应商在完成供货,由委托方委托有认证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品质和等级确认,检验合格后,携电子过磅单、接收单位人员签收的《明细表》和增值税发票与委托方进行结算,委托方在5-1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须与成交单位一致。
(5)履约保证金:每个标的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该履约保证金于全部粮食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无息退还。
4、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
竞价人在成为供应商并将其缴交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送达本中心后,在征得委托方同意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供应商。竞价未成交的竞价人,交易保证金将在供应商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名称一致。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17610155260000106
5、特别提示:
(1)本项目公开竞价,需有3个以上(含3个)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名参与采购方为有效。若报名参与的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达到3个以上(含3个)时,本中心在竞价会开始前1个小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账号予以激活,竞价人竞价账号激活后,即可在竞价时间开始后进行报价;若至报名截止时间,竞价人的人数仍未达到3个,竞价账号不予激活,本次竞价采购活动取消。
(2)竞价人在成为供应商后,须以供应商名称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采购合同等文件,而不得变更供应商名称。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反向多次竞价方式确定供应商:各竞价人在竞价账号激活后,登录金马甲网站的网络采购大厅(网址:http://www.jinmajia.com/wljj/list.shtml?jjcaigou=4)进入本项目查看标的挂牌价,并在竞价时间开始后进行报价,报价采用减价的方式,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4)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价人应为具有粮食交易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2)竞价人应具有有效的《粮食收购许可证》;
(3)竞价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公告截止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原件在报名时核对);
(4)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7、对供应商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应在确定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汇达本中心,并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3)供应商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供应商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供应商应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合同签订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采购合同的成立。
(4)货物验收和质量认定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
(5)其他要求详见采购合同。
8、意向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意向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供应商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5)意向供应商持有的有效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意向供应商提供的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公告截止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经意向供应商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8)经意向供应商或受托人签章的采购合同。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9、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7日。
10、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17时。
意向供应商应至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金马甲会员注册专区注册用户名,并于2017年10月27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网络采购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意向供应商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邮寄报名:意向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将竞价材料(竞价材料电子版可以通过发送邮件给项目报名联系人索取)邮寄至本中心,收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5号燃气大厦A栋305、306室,竞价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达(以本中心签收竞价材料时间为准),收件人为项目报名联系人,意向供应商应在信封上标明“报名竞价”字样。本中心对竞价材料按时寄达的意向供应商进行竞价资格审核,意向供应商通过